命运主宰一共完成了两次至高神任务,许愿得到了两件至高神器,至于光明主宰则是完成了一次至高神任务,许愿得到了一件至高神器。
由于四大至高神分别掌管毁灭、生命、死亡和命运四大规则,因此毁灭、生命、死亡和命运四大主宰得到的主神器也与自身修炼的法则相配,所以他们四人的实力是主宰中最强的。
而光明主宰虽然也得到了一件至高神器,不过因为属性不相匹配的缘故,所以他的实力比起毁灭主宰他们要弱一些,却要强于其他没有至高神器的主宰。
不过姜晟却知道光明主宰其实就是命运主宰的神分身,也就是说命运主宰一共拥有三件至高神器,他才是主宰之中最强的一位。
原著中林雷杀死了光明主宰后,如果不是他误打误撞的融合四大主神神格,一举突破到了鸿蒙掌控者的级别,他恐怕就要死在暴怒的命运主宰手中了。
……
根据姜晟所知的消息,生命至高神放出的至高神鉴和九灵珠就在莫尔德的手中,所以他才会专门赶来天山府,并且使用偷袭的方式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了莫尔德。
姜晟在莫尔德的储物戒指里探查了一番后,很快就找到了那张绿色的至高神鉴和九灵珠。
所谓的‘至高神鉴’其实就是至高神创造出来的一种特殊的‘纸张’,这种纸就算是命运主宰那种级别的强者也毁不掉,而且上面就记载着生命至高神发布的任务内容。
这张至高神鉴上面就记载着这一次任务需要收集到的三样至高神信物,其中一件就是姜晟手中的九灵珠,剩下的两件则是红菱晶钻和戊铁皇冠。
只可惜红菱晶钻和戊铁皇冠现在应该还在空间乱流中,就算姜晟也不知道它们的具体位置。
不过姜晟也并没有太过失望,他这一次特地来击杀莫尔德抢夺至高神鉴和九灵珠,本来也不是为了凑齐三件至高神信物召唤出至高神。
毕竟就算姜晟召唤出了至高神,顶多也就是获得一件至高神器,而至高神器却只有主神强者才能够使用,就算他得到了也没有用。
姜晟这一次的目标其实就是九灵珠本身,虽然九灵珠只是一件至高神信物,但是它里面却蕴含着强大的生命规则。
只要姜晟拿着九灵珠的话,那么不管他的灵魂和身体受到多严重的伤害?他都可以瞬间恢复过来。
有了九灵珠在手,姜晟从贝鲁特手中成功抢夺主神格的几率就变的更大了,而且他本身就拥有金属史莱姆血统的能力,所以他可以将九灵珠直接融入到自己的体内,也不用担心被别人发现不对劲。
为了防止至高神鉴的事情被其他人知道,姜晟直接把至高神鉴收进了主神空间里。
如此一来就算是那些主宰看到了另外两件至高神信物,他们也只会以为是什么特殊的宝物?而不会往至高神信物上面想。
……
由于姜晟已经利用主神空间的力量,从上位神神格里分解成了有关地、火、水三系的法则玄奥,所以地、火、水这三大神分身只需要安心领悟这些玄奥就行了。
姜晟让地、火、水三系神分身在主神空间中修炼,而他的风系神分身则是在地狱位面中四处闲逛了起来。
不知不觉间姜晟便来到了幽蓝府,幽蓝府在血峰大陆上,而且幽蓝府的府主还是贝鲁特的神分身。
当初贝鲁特从光明主宰手中抢夺了四大神兽的尸体和神格,他为了躲避光芒主宰的追杀,本体一直躲在玉兰大陆位面不敢出来,但是神分身却一直待在地狱位面里。
因为贝鲁特把四大神兽一半的精血交给了毁灭主宰做为交易,所以毁灭主宰出面保下了贝鲁特的神分身。
只要贝鲁特的神分身不离开地狱位面的话,那么就算是光明主宰也不敢冒着得罪毁灭主宰风险去击杀贝鲁特的神分身。
虽然命运主宰与光明主宰是同一个人,不过命运主宰却并不准备为了击杀一个贝鲁特的神分身就暴露这个秘密,反正击杀了贝鲁特的神分身,也不会对贝鲁特的本体造成什么伤害?顶多也就是出一口气罢了!
除了贝鲁特是幽蓝府的府主以外,幽蓝府中最出名的就是四大神兽家族,以及与他们敌对的八大家族了。
一万多年前四大神兽主神还没有陨落的时候,四大神兽家族的势力分支遍布各大位面,再加上四大神兽主神之间的感情又很要好,因此四大神兽家族也算是一个超级强悍的势力了。
不过也正因为四大神兽家族的势力太过强大,所以家族中的后辈难免就会出现一些狗仗人势的家伙,从而也得罪了不少强大的势力。
许多强大的势力碍于四大神兽主神的威势根本不敢得罪四大神兽家族,就算吃了亏也只能咬碎牙往肚子里面咽。
可是当一万年前四大神兽主神被光明主宰击杀后,那些原本忌惮主神的势力便再也不需要忍受四大神兽的家族的欺压了,因此他们联合起来疯狂追杀起了四大神兽家族的成员。
一时之间各大位面的四大神兽家族都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而四大神兽家族面对这么多强大势力的反扑,只能选择让所有的支脉成员全部收缩回地狱位面。
不过由于当初四大神兽家族太过嚣张,因此一些与四大神兽家族有着血海深仇的家族,他们直接举族搬迁追杀到了地狱位面。
其中有从‘水系神位面’追杀过来的‘巴巴里家族’,有从‘大地神位面’追杀来的‘德恩家族’,有从‘生命至高位面’追杀来的‘埃德里克家族’,有从‘风系神位面’追杀来的‘文纳家族’,有从冥界追杀来的‘阿什克罗夫特家族’,有从火系神位面追杀来的‘圣纳尔家族’,也有从天界追杀来的‘波林家族’,还有地狱位面本土的‘雷尔纳斯’家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