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森仰望星空。
和他背后餐桌上的鱼一起。
欧冠决赛即将来临,弗格森感觉莫名的有些紧张。
这有些反常。
“可能我是真的老了吧。”弗格森自嘲着,他扶着栏杆的手,微微在颤抖。
即将过去的这个赛季,是梦幻般的一个赛季。
尽管赛季还没有结束。
102个联赛积分,平尤文图斯,创造顶级联赛单赛季积分最高记录。
楚歌单赛季39个联赛进球,破英超最高记录。
十九连胜,欧洲顶级联赛最长连胜纪录。
联赛两连冠。
足总杯夺冠。
欧冠进入决赛。
弗格森当初在复出的时候,根本没有想过,两年之后的曼联会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
他当年只是想着先把楚歌拐过来,其他的日后再说。
这一次的复出,弗格森一开始就做好了规划。他要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两项任务。一个是拨乱反正,让曼联重新走向正轨;另一个是竖立以楚歌为核心,重新构建一个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球队体系。
完成这两项任务之后,他就可以功成身退,将球队托付给下一任的教练了。
对于球队在此之间能够获得怎样的成绩,弗格森其实从来没有抱有太高的期待。
“要求不高,前四……哦不对,前三就好。”
这就是弗格森的真实想法。
英超自成立以来,弗格森的曼联从未掉出过前三,这就是他复出的底气,也是他能“忽悠”楚歌加盟的原因之一。
然而,就连弗格森自己也没有想到,引进楚歌之后,曼联会如此的成功。
两年的时间里,他的球队几乎包揽了所能拿到的全部冠军。
楚歌就像是一个物理拐,他的破防效应让曼联全队的攻击力都得到了质的提升。任何球队都难以抵挡曼联的攻势。
弗格森的红色帝国第四期获得了就连他自己也没有预料到的成功。
这样的事情,过去也曾经发生过。
比如:弗格森曾对年轻时的阿兰·希勒念念不忘,两次尝试引入希勒都未能成功,最后只好退而求其次,引进了备胎索尔斯克亚。
结果却成就了曼联的20号传奇。
比如:利兹联找曼联求购主力后卫埃尔文,曼联拒绝后多问了一句,“你们的坎通纳卖不卖”。
结果,弗格森只花了一百五十万就得到了坎通纳,曼联球迷迎来了他们的国王。
又比如:在丹麦门神舒梅切尔退役之后,弗格森与曼联满世界找门将,可无论是新星泰比,还是名将巴特兹,都在老特拉福德沦为了笑柄,前者下了个蛋,后者给亨利送上大礼包。无奈之下,弗格森花200万找了一位经验丰富的三十五岁老将,作为球队的过度门将。
这位门将的名字叫做范德萨。
弗格森虽然荣誉等身,功勋卓著,但他也非全知全能。
他在引入索尔斯克亚、坎通纳、范德萨的时候,也没有想过这些球员日后会成为他最得意的引援。
弗格森对楚歌毫无疑问抱有极大的期待。
不然他不会冒险复出。
但即便如此,弗格森也未曾预料到现如今的成功。
当年的国王坎通纳,都未能帮助曼联在欧冠里有所成就,而新国王楚歌却只用了仅仅两年,就让曼联从欧罗巴联赛闯进了欧冠的决赛。
原以为抽中了一个SSR。
没想到是个人权SSR++。
可也就是即将到来的欧冠,让弗格森感到紧张。
这是一种久违的感觉。
弗格森曾经四次率领同一支球队进入到欧冠的决赛,两次捧得冠军。
一次是在1999年的诺坎普,另一次是在2008年的俄罗斯。
如今距离曼联的上一次欧冠冠军,刚好十年。
而曼联最近一次进入欧冠决赛,则是七年前。
在那四年时间里,曼联三次进入欧冠决赛,两次倒在了最后一步,只有一次获得最后的冠军。
后天的决赛,结果又将如何呢?
弗格森知道,无论是怎样的结果,他都无法再来一次了。
那将是他人生里最后一次以主教练的身份踏入欧冠决赛的赛场。
弗格森望着遥远的星空。
天空上璀璨的星光仿佛隐约的拼凑出一只猫的形状。
“我只希望后天我的手不用再颤抖吧。”
弗格森努力轻松的笑起来。
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影子。
一个年轻人,竖着衣领,君临老特拉福德。
他时而长得像一个法国人,又时而酷似一位中国人。
他从历史中走来,
又走向了曼联的未来。
……
楚歌在准备着即将到来的决赛。
这场比赛给他的感觉,可能是有史以来最特殊的一场。
这是他第二次参加欧冠决赛,
比伊布多了两次。
上一次,他是代表皇家马德里参战,帮助皇家马德里对阵马德里;而这一回,他却站在了马德里整座城市的对立面。
他是曼联的主将,红魔的队长,老特拉福德球场的新国王。
而他的对手,是皇家马德里。
这很奇怪。
我曾走过无数的城市。对我来说,每一座城市都有他的不同。
不同的语言。
不同的美景。
不同的建筑。
不同的美食。
然而,这一切对于我来说,又都是相同的。
抛开外表上的那些区别,城市无非都是人们聚集的场所,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然而。
马德里是不同的。
她仿佛驯养了我,她与我建立了某种联系。
从前,当我听到马德里不思议,一首流行音乐的时候,我会说一句,“啊,这首歌挺欢快的。”
然后很快就忘掉了这首歌。
继续我的工作。
而现在,每当我再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心潮澎湃,我情难自已。我会站起来,走到窗户边,望着那皎白的月亮,回忆起我曾经在那里度过的日日夜夜。
一首再简单不过的歌曲,也突然有了他独特的含义。
我想,或许在某一个瞬间,马德里对我来说,他就不再是马德里。
她驯养了我。
那么,对于她而言,我是不是也会有所不同呢?
楚歌沉入了一个奇怪的思索。
自从离开马德里之后,他很少在公开场合谈及马德里,那个他成长然后成名的地方,那个秃头的中年男子,以及那群喊着“我们永远爱你”的球迷。
并不是不想。
而是出于尊重。
对于过往的尊重,也是对于现在的尊重。
就像曾经的马德里一样,曼彻斯特也与楚歌建立起亲密的联系。
甚至,是比马德里、米兰,更加的紧密。
人生是一趟只能往前开的列车。
楚歌从不怀疑他曾经做出的选择,但他尊重这趟列车曾经停靠的任何一个站点。
与皇马在欧冠中相遇,尤其是在决赛里相遇,这种经历肯定是特别的。
但也没什么不好。
一想到很快就可以在赛场上看到马塞洛,看到莫德里奇,看到C罗,看到齐达内,楚歌的心里还真有点小激动呢。
他期待着与故人相遇。
他还是从前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
不过。
决赛之前,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
“系统。”
“把强壮属性加到SSS!”
尊重对手,就应该把能力点满。
连续的比赛,连续的获得冠军之后,楚歌很快就又积攒了一个亿的赞赏点。
上一次,他将爆发力加强到了SSS。
而随后的比赛中,楚歌有意识的保留了实力。楚歌的想法是,如果战局不利,他就全力爆发,一切以曼联的比赛、以赢下比赛获得冠军,作为最重要的任务。
可惜对手们都不大给力。
切尔西还算是抵抗了一下。沃特福德基本是毫无抵抗的能力。
楚歌并没有全力爆发自己的速度,只用了六七成的实力,就保证了球队的双冠。
当然,这还要感谢一下库尔图瓦。
如果不是两点之间,裤袜最宽,对阵切尔西那场比赛,楚歌说不定就需要全力以赴了。
如今,面对欧冠决赛,对手还是那个秃子的球队,楚歌自然不能有任何的保留。他不仅准备好了比贝尔更快的速度,而且还准备好了C罗的强壮,就等着与皇马来一场堂堂正正的对决了。
……
随着比赛的临近,关于比赛的报道越来越多。
所有的欧洲联赛都已经结束,整个欧洲足坛的焦点,甚至全世界球迷的目光,都聚焦在即将到来的欧冠决赛中。
这是曼联七年后的第一场欧冠决赛,是弗格森的第五次欧冠决赛、
这也是齐达内的皇家马德里三年里第三次进入欧冠决赛。
无论是复出的弗格森第三次捧杯,曼联赢得三冠王;还是皇马欧冠三连冠,都将是极具吸引力的话题。
无数人开始讨论这场比赛,开始预测冠军的归属。
推特、微博、油管、脸书、B站、Tiktok、斗鱼、微信朋友圈……近乎所有的社交媒体上,最热门的话题都是这一场决赛。
尤其是华夏的球迷。
甚至不完全是球迷。
随着世界杯的影响力开始扩散,在华夏,哪怕是从未看过球的人,也都开始关注楚歌,关注今年的欧冠决赛。
这是华夏球员第一次以豪门头牌、豪门队长的身份,征战欧冠决赛。
在华夏,世界杯的影响力对于普通人来说,比欧冠的影响力更大。
然而,就连周淑怡都知道,指望国足在世界杯里有所作为是不现实的。
与其将希望寄托在俄罗斯世界杯,不如赌楚歌的曼联能够在欧冠决赛里夺冠。
于是。
华夏的人们仿佛都成为了曼联的球迷。
或者,更准确来说,他们成为了曼联的临时球迷。
他们渴望着曼联夺得欧冠,期盼着楚歌能够在欧冠决赛的大场面里天神下凡,也算是对世界杯情结某种意义上的弥补。
……
英格兰的媒体又一次采访到了罗比尼奥。
小贝利最近的几次预测都非常靠谱,成功成为预测的反向指标。
这意外的让罗比尼奥在英格兰走红。
甚至比他当初踢球是还要红。
沙雕网友将罗比尼奥形容为足球界的“董王”,新一代的指路明灯。因此,媒体非常乐意在欧冠决赛到来之前,虚心倾听一下“董王”大人的真知灼见。
罗比尼奥很是纠结。
他当然清楚自己走红的原因。
他很愤怒。
沙雕网友对他的玩梗,那是对他专业知识的嘲讽。而媒体的推波助澜与煽风点火,更是让他感到恶心。
“丑陋的世界。”罗比尼奥心想。
于是。
当媒体找上门来,邀请罗比尼奥对决赛进行预测的时候,罗比尼奥是拒绝的。
直到他看清了合同上的金额。
“皇家马德里如果夺冠,那将是欧冠改制后的三连冠。我们都知道,欧冠有一个玄学,叫做卫冕冠军的诅咒。因此,我不是很看好皇马可以三连成功。”
那就是皇马夺冠了?
记者们赶紧拿出小本本做笔记,甚至准备好了下注。
“至于曼联嘛。他们连续作战,体能状态肯定不如皇马。而且,曼联球员过于年轻,比赛经验也不如皇马。在阵容实力上,皇马更是超出曼联一筹。曼联夺冠?”
罗比尼奥摇摇头。
“我不看好他们。”他说道。
那就是曼联夺冠的意思了?
记者们感觉自己快要被绕晕了。
他们可怜巴巴的看着罗比尼奥,希望明灯能赶紧给一个痛快。
罗比尼奥故作姿态的沉思了一会儿。
如果是相信沙雕网友,他应该说曼联夺冠,这样一来,夺冠的就是他的前东家,曾经留下过美好回忆的皇家马德里。
可是,作为曼城名宿,预测曼联夺冠,罗比尼奥实在开不了这个口。
而且他根本就不信那些沙雕的玄学。
“皇家马德里将会是冠军。”
罗比尼奥非常坚定的做出判断。
“相信我,我是专业的。这一次绝对、一定、100%是皇家马德里的冠军!”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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