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了你?啊呸,我饶了你,谁饶了我啊?你刚才不是还叫嚣,说楚爷与整个琅嬛三十六岛为敌么?”
楚天行一口淬道,恨不得一脚踢死这个王八蛋。
真不知他哪来勇气,胆敢威胁楚天行,真叫有眼不识泰山,那眼珠子白长了。
也不看清楚,楚天行是那种受威胁的主么?真是天大的笑话!
“小的知错了,求求您,放过我小命吧!”
围观的人都咬牙切齿,都想冲上去踢这鳖孙几脚,这种人纯粹就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命。
黄魁跪在地上,“扑扑”地磕起响头。
刚刚还叫嚣叫楚天行磕头,这会给楚天行磕头,比拜他祖宗十八代都要虔诚,真是天大的讽刺。
“别磕了,恶不恶心啊,听着,要想活命,给楚爷老实交代,你那什么玄机帮琅嬛三十六岛,你们这帮魔教妖人的驻扎处,在何地?”楚天行厉声喝道。
黄魁尽管是命在旦夕,但当楚天行问及这一点,还是非常警觉,连忙摆手,摇头,“我……我不知道!”
楚天行自然不是傻子,一看这小王八蛋,就是在撒谎,龙血剑递进了一点,“哼,还不老实,这一剑下去,休想活命!”
黄魁眼看旁边几名死去的玄机帮弟子,从刚才楚天行杀人的狠劲,他心里雪亮,眼前这手持剑的少年,杀人眼睛都不眨一下。
别说他是魔教中人,从来杀人都是不眨眼,可这少年杀人简直是快准狠,根本不给对方一点反应时间。
尤其是那一剑封喉,是黄魁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也让他深深意识到,少年手中的剑,那不是一件摆设,而是一把杀人的剑。
颤巍巍的他,两腿筛糠,连忙继续磕响头告饶,“饶命,求大侠饶命,我说,我全部都说!”
楚天行移开剑尖,低吼一声:“还不快说,再啰嗦,我一剑让你去见阎罗。”
“玄机帮,琅嬛三十六岛帮众的地址在城……”
“簌!”
“啊!”
黄魁一声惨叫,楚天行剑眉紧皱,细看之下,却见他咽喉处,中了一枚细小如同牛毛的暗器铁针。
这一发现让楚天行不由得毛发竖立起来,调动周身警觉,利剑的双眼朝周围看去。
奇怪!
什么样的高手?能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悄无声息的杀人。
而且以如此细如牛毛的暗器铁针,刺进黄魁的咽喉,能够催动这么细微地铁针,足见其内力深厚。
若是刚才这一根铁针,是射向他楚天行,恐怕也是防不胜防。
想到这里,楚天行背脊一阵凉寒,顿时觉得这归客酒肆中,隐藏着绝顶高手。
黄魁一死,是问不出以玄机帮为首的琅嬛三十六岛的魔教妖人所在之地了。
不过,从黄魁所说,都快要说出地址的名称了。
也就是说,这个地址中含有“城”字,然而,单凭一个城字又推测不出任何有效的地址。
城东、城西、城墙、城院……他在脑海中能够叫得出城的词,都过了一遍,还是毫无头绪。
看来,这一条线索是断了,真是可惜,功亏一篑。
都怨自己大意,并未察觉归客酒肆中存在这样的高手。
自责已是于事无补,眼下当务之急,是将醉醺醺的忘忧夫人谢玲珑,找一处客栈住下歇息。
不然,以她这样容貌姿色,太容易招来像黄魁之流的色狼了。
打定主意,他上前一步,手轻轻拍了拍谢玲珑的肩头,“姐姐、姐姐……”
烂醉如泥的忘忧夫人伏在桌子上,呓语连连,“小二,上酒,我要喝酒……”
楚天行摇了摇头,暗自嘀咕道:“你都醉成这样了,还喝酒!”
“姐姐,我们走吧!”他伸手搀扶起忘忧夫人,一股醉人的特有的体香沁人心脾,楚天行也顾不了那么多,一边搀扶着她,一边走出了归客酒肆。
“酒,我要喝酒,弟弟都不理我了……喝醉死算了……”
一路上,忘忧夫人说着酒话,楚天行听在耳里,心里一阵暖意,以及深深地歉意。
真不该在春风醉月楼里那么训斥她,或许,在她心里面,自己是那么的重要。
“姐姐,别说了,我们马上到客栈了。”
楚天行明知说什么,她也听不见,让她手搭在自己的肩头,踉跄着步子,朝着归客酒肆外,最近一家名为“燕回巢”的客栈走去。
此时,他也无心去关注客栈名字的寓意,只想尽快找到客栈住下,让忘忧夫人休息。
进了燕回巢客栈,叫了一间上房,干脆将忘忧夫人一把抱起,走进房间里。
“哟,客官,尊夫人怎么喝得这么醉呢?”店家关切地问道。
楚天行也难得去解释什么,而是对店家说道:“掌柜的,麻烦您让人准备一些醒酒汤茶,送到房间里来。”
店家点头应道:“好勒,客官您稍等,先让尊夫人先歇下吧,一会送到。”
楚天行将忘忧夫人放下躺在床上,望了一眼她红润的脸颊,隐约间,看到她眼角挂着泪珠,心中更是愧疚。
若不是刚才在春风醉月楼那般训责她,想必她也不会这么一个人喝闷酒,把自己灌醉。
幸好,自己途径归家酒肆,否则,她遇上黄魁之流,还不知要闹出什么事来。
“姐姐,你感觉怎么样?”楚天行取来了湿毛巾,给她擦拭了一下脸颊,低柔问道。
可是,忘忧夫人除了呓语不断,根本就是不清醒了。
待店家送来醒酒汤茶,楚天行扶她坐起,给她喂下一些参汤。
楚天行啊楚天行,真是万万没想到,你也可以这么柔情地去照顾这么一个女人。
喂她喝下醒酒汤茶之后,楚天行坐在床沿边,看着忘忧夫人,暗自发呆,胡思乱想着。
为何她那么在乎自己与春风醉月楼的姑娘呢?
难道因为她认自己做弟弟?出于姐姐的关心?
不对!
她看怡香的眼神,充满了嫉妒,难道……
女人嫉妒心,不外乎是两种情况,其一、别人比自己美貌;其二、自己喜欢的男人有了别的女人。
论容貌,以谢玲珑的天生丽质,自是不输给多少段怡香,按理说,她不会嫉妒段怡香的容貌。
除却容貌,只剩下第二种情况,她喜欢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