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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有把枪:第九十三章 近战

    呜呼哀哉!

    如果没有穿越者乱入大明,不择手段对付建奴流贼,清国大学士范文程也不会变身小白鼠,在非人折磨中痛苦死去,失去为大清继续效命的机会。

    如果没有范大学士的英年早逝,忠亲王多尔衮也不会提早发现崇祯皇帝朱由检的野望,更不会率领八旗主力倾巢而出与朱由检决战。

    如果没有这场决战,建奴麾下包衣也不必亲上战场。正黄旗包衣曹忠清就不会来到北京当炮灰。

    如果曹忠清没有来北京,这位小布商应该正在盛京西街的怡红院里搂着头牌快活。

    在原本的历史位面中,这位正黄旗包衣奴才在崇祯十七年也就是今年四月初跟随顺治爷从龙入关。曹包衣祖坟冒烟,南下途中风云际会得到统制鳌拜赏识,从此飞黄腾达,两年后被提拔为朝廷采办,接手盛京至江南的布匹生意,跻身为那个时代最成功的包衣奴才行列。

    曹忠清祖籍辽东,他本叫曹丹,俗称操蛋,入旗后改名为曹忠清,以示对我大清忠心耿耿。改名字倒不是为了避免挨骂,只是为了讨主子建奴欢心。

    曹丹全家进入镶黄旗做包衣奴才时,皇太极称帝不过两年,也就是说大清才建立不久。曹忠清人如其名,终其一生,对大清都是忠心耿耿,甚至可以说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相比志大才疏的范文程,这位土生土长的锦州小商贩更具实干精神。

    清军入关的前两年,在他的努力下,辽东与江南一度中断的布匹贸易重新开通,女真人引以为傲的皮毛人参也被更多引进到关内,辽东与关内贸易空前繁盛,到顺治末年,每年有上百万匹丝绸运往盛京,茶叶瓷器更是不计其数。

    康熙二十八年,曹忠清病死,康麻子痛不欲生,因为他小时候穿的开裆裤所用的布料都是这位包衣奴才从江南亲自运回来的。

    顺治康熙两代,曹家平步青云,曹忠清的儿子曹寅被升为江宁织造,负责江南的丝绸布帛采办事宜,这在当时算是数一数二的肥缺,连江苏巡抚也要给两份面子,由此曹家势力达到顶峰,成为钟鸣鼎食之家,在这种优渥的环境下,曹雪芹应运而生。

    当然,因为穿越者的介入,曹雪芹怕是没机会再写《红楼梦》了,这位落魄皇孙甚至连出生的机会都没有了。

    此时此刻,包衣奴才曹忠清正裹着三层铠甲,手举鸟铳盾牌,跟着一队失魂落魄的包衣奴才后面,在坑洼泥泞的路面上艰难前进。

    虽然是暮春天气,加上小冰河气候,天气还有些冷,不过汗水却浸湿他身上最里面一层棉甲,仿佛千万只蚂蚁在后背上爬来爬去,奇痒难耐。

    更要命的是,曹忠清脚下那双从盛京穿来的皮靴,鞋底已经被磨破,每走几步,就会有水灌进来。

    曹忠清感觉自己脚趾正在腐烂。

    虽然如此,这位新晋包衣却没有停下脚步,在他身后不远,明晃晃的顺刀正指向自己。那是恭顺王孔有德的亲兵,这些骄兵悍将,杀起人来眼睛不眨一下。

    相比那些被炮弹砸死砸伤的同伴,曹忠清已经算是幸运的,至少他还活着。

    明军两轮炮击过后,两千多名包衣,伤亡超过两百,活着的人士气低落。所幸他们已经进入火铳射程,终于可以对城头明军进行还击了。

    曹忠清跟在十多名包衣战甲后面,步伐沉重朝明军棱堡逼近,曹忠清呼吸急促,脊背冷汗连连。

    明军头两轮炮击时,曹忠清曾亲眼目睹身边有人被炮弹击中,瞬间变成一团血雾。这位商贩出身的包衣之前从未上过战场,心中恐惧可想而知。

    “曹忠清,你他妈的眼瞎了!还往前走个啥!赶紧举铳!给老子狠狠的打!”

    背后传来嘶哑的嚎叫声,和曹忠清一样,那人也是气喘吁吁,输出全部吼。

    曹忠清不用回头也知道,冲自己喊话的正是他的主子金熙康。

    金熙康原本是朝鲜人,现在的身份是正黄旗鳌拜手下第三牛录额真的一名甲长,手下有八名包衣,五男三女。平日里作威作福,拼命享受着八旗奴隶制度给他带来的福利,日子过得颇为滋润。

    八年前,这位金大爷还不是大爷,而是明末朝鲜边境一小兵,后来多尔衮率兵攻略朝鲜,在釜山,建奴将金熙康掳掠到盛京,收为包衣。

    高丽棒子生来具有做奴才的天赋,金熙康也不例外,在盛京皇宫服侍建奴八年,靠着自己不懈努力,金熙康终于抬了旗,摇身一变,由奴才变成了主子。

    包衣在这个时代算是建奴们的私有财产,建奴可以随意处置,类似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庄园主们蓄养的黑奴。

    除了八个包衣,金熙康在京郊有几十亩良田,在城中有好几处店铺,其中有一处丝绸铺就是霸占他家奴才曹忠清曹掌柜的。

    曹忠清不能理解,金大爷家产颇为殷实,为什么还要像其他战甲那样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冲锋陷阵,来北京打仗。

    高丽棒子一心只想继续给建奴做狗,想要做狗就要卖力的吠叫,所以听到忠亲王一声召唤,到大明京师去,到清国需要你的地方去。听到这些,金熙康便义无反顾的过来送死了。

    和所有高丽棒子一个德行,金熙康在他主子真夷面前谄媚如狗,恨不能跪舔,然而面对汉人下包衣时,这条二狗子比他主子建奴还要凶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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