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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阎王之厨皇至尊:第九十九章 贪婪的人

    林耀本来只是想找白玉葱,没想到居然还得到了妖精羊肉!

    这可是有神兽血统的好东西!

    人说山珍海味美味佳肴。这山里的野味最稀奇,最香的。而妖精的肉就是野味中的野味,而且还有大量的灵气,吃下去不敢说长生不老,但延年益寿,百病不侵是至少的。这还是养生的功效,至于味道,那将是香到了极致!

    只是唯一的问题是,妖精本身就是灵魂充沛的灵物,哪怕死了也没有办法装进空间瓶里。

    他只好扛着回去了。

    因为要收割白玉葱,他回去的时候天都已经亮了。

    为了不引起注意,林耀没有用鬼力,就像普通打猎者一样,扛着自己的猎物回家。

    “哟…耀子,这是好大的羊子!”

    陈姨老远就看见了林耀,话语中有点酸酸的味道。

    这么一头野味,而且羊的个头还那么大。像这么一半大的野羊子,上次就已经卖了万把块,而这么大的一定是头羊,至少都是六位数!就算村里现在有钱了,十多万还是一笔很可观的收入。

    林耀摆摆手,笑道,“运气好而已。”

    “运气好?难不成是捡的?”陈姨的话语中更酸了。

    林耀点了点头。

    自己在乡亲眼里是弱不禁风的那种。而且现在又是清晨,说自己晚上出去打猎会让人怀疑,干脆就承认这是捡来的。

    陈姨听罢一愣,点点头。眼珠一转回了自己屋。

    林耀回家后就开始烧水磨刀,妖精肉还有个好处,短时间之内是不会发臭、坏掉的。这一点倒是非常方便。林耀打算用自己神车把肉运回去,哪怕一两肉都不浪费。

    妖精身上浑身都是宝贝!

    他先分开内脏,就算熟话说的“下水”。

    内脏除了心肝脾肺和两颗亮橙橙的大腰子外,还有一颗灰色的晶体状的物品。

    林耀大喜,这是内核!看来它父系的血统还是很多的。

    再用慧眼一瞧,差点没用笑出声来!

    它的父系就算神兽——狰!

    狰有五条尾巴和一只犄角,其音如击石!狰是山间之王,最成年的时候还会在腰上长出一对翅膀!

    他的角坚硬无比,肉质却出了名的弹嫩爽滑!它的腰子还是壮阳补肾的大药!

    这时,门口突然热闹起来。

    陈冲,陈姨的儿子。一直是村里出了名的陈胆大,自从取了村书记的女儿,承包了村里硬化路面的工程,隐隐成了村子里首富。

    据说最近又在攀城里的关系,时不时的就往城里送野味。

    “耀子,哈哈!谢了,谢了啊!”

    林耀纳闷,“你谢我什么?”

    “哎呀,这头羊是我丢的。都怪我,太马虎了,换了关后备箱,这才掉了出来。”

    说着,竟然直接过来伸手拖羊。

    林耀把羊按住,以陈冲的力气还是纹丝不动!

    也不知道谁放出了风声,村里很多人都跑过来围观。陈姨在人群里缩着头,目光闪烁心虚。

    “难不成你的车开到了山里了?”

    陈冲笑了笑,“原来你是在山里捡到的啊?哈哈,我确实是路上丢的。估计是野兽把它叼了过去。但我的我还是认识的,这羊子是我的!”

    林耀微微拧着眉头。

    陈冲见林耀还不松手,心也是一惊,没有料到林耀力气这么大。

    他笑道:“我知道,我懂。你不少也拮据吗?不就是要点钱嘛。来,一千块红票子!也是感谢你把它背回来,估计值你半个月工钱了吧?”

    可是,林耀没用拿钱,更没有松手的意思。

    陈冲有些温怒了,“还嫌少?”

    乡亲们也都开始议论纷纷。陈冲常去山里打猎,大家伙还是知道的。所以他们出于本能的相信陈冲,并不相信林耀。

    再说了,林耀只开了这么一辆便宜的“神车”。其地位和实力几乎立竿见影,和正当红的陈冲比起来,谁撒谎似乎立刻就能分辨出来。

    “不是钱的问题。这羊是我的。”林耀斩钉截铁,不容置疑的说道。

    陈冲笑了,“呵呵,林耀。一千少了我给你两千!你刚刚才说自己捡的,现在却说是自己的。这就不厚道!”

    “你说听谁说是捡的?”

    “我妈…”

    陈冲说要才反应过来说漏了嘴,赶紧闭嘴。

    “别管这些!这羊子反正是我的!老二老三,还愣着干嘛!过来帮忙!!”

    陈冲的两个弟弟现在都跟着哥混。跟着就进来一人抓住羊角,一人抓住羊腿,把羊往外拖。

    林耀怒了,自己念在他们是乡亲的份上才没有暴怒出手。没想到对方居然得寸进尺,这么贪得无厌!只是自己随口说一句捡来的,他们就上来讹自己!

    噗噗两下,林耀两拳就把陈冲两个弟弟打出了门外。

    乡亲们看傻了,林耀过去弱不禁风,这会的身手居然这么厉害。

    “你...你居然打人!”陈冲虽然气势汹汹,但脚却在往门外走。

    “我说了!这羊子是我的!”林耀再次强调道。

    陈冲跑出去后,林耀看他拨通了几个电话号码。

    乡亲们都没用离开,似乎想到了接下来还有热闹看。二舅爷和三姑婆跑了过来,语重心长的劝了林耀好久。林耀还是无动于衷。仍然不慢不紧的剥皮,把羊肉一块块切好,装袋。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

    警报声响起了!

    从警车上下来两个警察,一胖一瘦,夹着公文包,嘴里叼着没用燃尽的香烟。

    陈冲连忙跑过去,嘀咕了几句。其中一个警察冷笑了一声,用极轻的声音说道:“放心吧。小事儿。”

    林耀听力厉害,在屋里听得比他们自己都清楚。他不由无奈的笑了,还真是麻烦啊。

    “喂,林耀!这野山羊是你的吗?”

    瘦警察肃然的问道,一来就想把林耀压下去。

    “是的。”

    “怎么来的?”另一个胖警察装模作样的拿着笔记记录着什么,实际上在写晚上的要吃的菜单。

    林耀眉头轻轻一触,瞬间明白了对方是手段。

    自己要回答是捡来的,他们就顺势把要羊给陈冲,顺便好好教训自己一顿,搞不好定一个什么侵占罪,来个罚款之类的。如果回答是打猎来的,他们就来个涉嫌非法捕猎...甚至再诬陷一个违法藏匿枪支,直接抓回去。

    这个问题是完全是没用漏洞的,无论林耀怎么答,都不对。

    见林耀迟迟不说话,瘦警察用警棍敲了下桌子,“说话!!”

    “自己家里养的。”

    “养的??呵呵。”

    “野山羊也能养?”

    “这不是野山羊,就是普通的山羊。”林耀淡淡的解释道。

    “你当我瞎??”胖警察瞪着眼睛。

    “你瞎不瞎我不知道,但是这羊子是我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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