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剧情中,东瀛自卫队尚且保持克制,只是建立了营地和派遣侦查小队,并未如此明目张胆地进行扩张式占领,就已经引起了斧敦帝国的激烈反应,摩尔特皇帝召集周边国家诸王组织了十万诸王联军军想把入侵者赶回时空门另一边。
这一次,希望国军队的侵略之心昭然若揭,摩尔特皇帝也如原剧情中一般,召集了一只十五万兵力的诸王联军,只不过封建时代的军队集结起来非常耗时,也根本躲不过希望国侦察机的眼睛,希望国早就知悉了诸王联军的动向。
这只诸王联军甚至连希望国地面部队的面都没遇到,就在行军路上遭到了希望国空军的狂轰滥炸,希望国空军派出了十几架A130“空中炮塔”炮艇机尾随着连防空武器都没有的诸王联军,先是用机载火炮炮轰,再用转轮机炮扫射。
这场战斗,与其说这是异世界和现实侧世界的一场主力大军的决战,还不如说是希望国炮艇机炮手们的屠杀娱乐活动。
原剧情中诸王联军是被东瀛人的榴弹炮轰散的,士兵们被炸死的时候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攻击了他们,这一回被炮艇机蹂躏,他们却是看到了屠杀他们的真凶,认识到了希望国的大型铁鸟的恐怖力量。
十五万诸王联军的骑士、法师们近乎死伤殆尽,斧敦帝国这一次算是流干了最后一滴血,再也组织不起有效的抵抗力量了,还连带着牵连了周边王国,害得周边王国也损兵折将、精锐尽失。
希望国在这场直面异世界国家正规矩的战争中大获全胜,还创造了零伤亡的战绩,高层和军方在确认了战果之后,也渐渐放下了心,终于确定异世界的军队不堪一击这样的事实。
之前由于伊丹陆尉上报的超人目击报告和丹尼尔中校的特总兵部队遭遇异界民兵袭击而损失惨重两件事发生,希望国军方还真有些担心异世界军中存在类似“超级英雄”般的超人类战士。
然而十五异界人大军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溃败,这种担忧便化为乌有,希望国再无顾忌,加快了侵略的脚步,希望国地面部队高速推进,很快就占领了斧敦帝国大片领土的城镇和村落,只留下孤零零的王都还未攻破。
这倒不是因为斧敦帝国王都城防坚固易守难攻,在空中力量的打击下,任何封建时代的坚固城堡都跟纸糊的一样,希望国之所以停止进军,顾虑的是地球这边的国际舆论。
现在异界人有没有人权的问题联合国还未下定论,但国际社会的舆论都倾向于异界人也应具有人权,地球这边毕竟已经进入文明时代,即便是为了争夺赤果果的利益,也要恪守一些底线,要不然希望国的公知和白左们闹将起来,煽动民意不给政客们投票,政客们也有点吃不消。
虽说前两次战争一共杀了异世界十几万士兵,但那是战争行为,东瀛军和希望国军都是被动接战,属于自卫反击,击溃斧敦帝国主力后的占领行动也没遭遇抵抗,若是进攻斧敦帝国王都将这个国家覆灭掉,战争的性质就发生了改版,从自卫反击变成了主动侵略。
如此一来,其他国家一定会群起抨击希望国,甚至会打着为异界人讨公道的说辞向希望国施压,相当于给那些觊觎时空门而没借口出兵的国家一个很好的出兵理由。
希望国发动战争,都要找一个站得住脚的借口,好让自己的国民和士兵相信自己实在进行一场正义的战争,要不然国内反战势力就一定会抬头,就好像越战后期,国内反战运动如火如荼,参战的士兵们哪怕立了大功回国都会遭到唾弃。
哪怕是打着“911”旗号的阿富汗战争和打着“怀疑有大杀器”旗号的伊拉克战争,也都在反战势力的影响下,使得新上台的希望国总统不得不做出承诺在任期内推动撤军。
攻破了王都,抓到了斧敦帝国王族,也是烫手的山芋,希望国也不知该怎么处置,直接枪毙了肯定要背负骂名,逮捕审判也不知依照什么法律,若是将他们释放,这些人又有可能被其他觊觎时空门的国家利用,让他们在现实侧世界的媒体上亮相控诉希望国的霸权行径。
既然覆灭斧敦帝国麻烦多多,那么就暂停军事行动,给斧敦帝国留一口气,完成对时空门周边地区的实际占领,这才是最符合希望国利益的情况。
反正这些中世纪水平的封建国家军队弱得可以,就算留着王都给他们缓一口气,也不怕将来掀起什么浪花来。
对于这样的结果,希望国的高层们虽说心知希望国已经赚的盆满钵满,却也略有遗憾,若是时空门的秘密能保守住,别国不知道希望国得到了时空门,他们当然可以对异界人想干什么干什么,只可惜东瀛开门事件闹得全球皆知,门也没开在希望国本土,就不得不考虑国际影响。
至此,希望国对异世界的军事行动暂告于段落,第一阶段希望国的战略目标基本达成,下一阶段希望国计划是一方面以外交手段逼迫斧敦帝国屈服,承认希望国对其领土的占领,另一方面便是召开联合国大会,主导这次瓜分异世界的全球盛宴。
这边希望国军队完成占领开始绥靖地方,另一边希望国的联合国代表就在联合国召开了大会,向世界各国代表通报了异世界战争的结果,在联合国大会上讨论共同开发异世界的议题。
希望国代表提出的议案是,各国可以在希望国的授权下派遣数量有限的非战斗人员进入异世界,但无论是在异世界取得的科技成果还是获得的资源,都要与希望国分享,其中科研成果必须向希望国提交全部资料副本,资源则要按比例缴纳给希望国,以抵偿希望国在击溃斧敦帝国诸王联军时产生的军费和维持占领区安全的安保费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