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旅长,红方第一机步师被装步营伏击,损失一半人手,我方付出了两个装甲连和半个装步营的代价。”
清理过战场后,黄亮第一时间向蓝军基地指挥部汇报了他们的战况,同时请示下一步的行动。
一直眯着眼听参谋们汇报情况的沈耘乍然睁开眼睛,起身来到地质图前,手指在地图上蜿蜒曲折地勾勒,随即抬头看向荧幕上红方进攻示意图:
“现在红方的主力到什么地方了?”
左右两翼的红方部队都有人伏击,但同样他们的机动能力比较强,所以战斗完成要更快一些。但正面的红方部队因为有高炮和炮兵在,行动相对迟缓,某些区域还要绕路,以是到现在还没看到战斗的影子。
“报告师长,红方的主力部队此时在狐狸桥。因为左右两翼都被咱们伏击,他们的残兵已经向这边会合。”
“根据侦查,他们的装甲团被雷营长带人彻底端掉,所以红方临时决定左右两翼的残兵从兔耳坑,炮兵部队从甘草墩,机步二团从阴风沟,三个方向合围,意图首先打掉我们的一部分力量。”
沈耘闻言,忽然摇摇头:“太慢了。”
“啊?”
参谋不解其意,但坐在沈耘身边的夏锐闻言却笑了笑:“不是他们慢,是旅长你心急了。”
作战参谋闻言呆了,他都巴不得红方速度再慢一点,好让前去攻击装甲团的部队整好以暇,好给长途奔袭的红方主力狠狠来个下马威呢。
哪知道自家营长居然还嫌人家走的慢,还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了。
看着参谋一脸蛋疼的表情,沈耘扭扭脖子:“照这个速度,等他们过来,我们的士气就不足以占据优势了。”
“通知我们的主力直接迎击,同时让黄亮他们快速机动,三个方向,只要各自距离红方主力部队距离都不超过十公里,谁先到谁先打,不用等其他人。”
并非沈耘故意要让自己的部队以弱对强。
毕竟就算解决了两侧的威胁,现在红方所有兵力汇集在一起,至少也有四个团。
除了准备正面迎敌的力量具有跟红方硬碰硬的实力之外,装甲营和另一路的机步营人员数量都太少。
十公里的距离,以蓝军旅对地形地貌的熟悉程度,最多不超过十分钟就可以到达。十分钟时间,足够试探出现在红方指挥人员的水平。
同时,也能够在其他两路部队到来之前牵扯红方的注意力。
至于战损,这点根本不在沈耘的考虑范围之内。
得到命令的三支部队,纷纷迫不及待地出动。不过最先展开战斗的却是前去攻击第一师装甲团的机械化步兵营、工兵营以及电子对抗大队。
因为红方部队集结想要对付的就是他们。
这些人本来就凭借机动力量到达了蓝军旅防御的最外围,经过一系列埋伏,有心算无心之下,先是电子对抗大队持续对局部区域进行强电子干扰,直接中断该团各装甲之间的联系。
随后工兵营在防化营烟雾掩护下,使用特种水泥和其他一些设备,对装甲营的前路进行了围堵。
谙熟第一师装甲屯各种车辆性能的工兵团根本不存在出现任何失误的可能,特种水泥制造的地桩阵配合深沟和拱梁,让装甲团彻底失去了前进的可能。
随后便是机械化步兵营的表演。
比起他们被伏击的机械化步兵团,蓝军旅的这一个机步营显然有备而来,大量单兵反坦克武器早已在装甲团紧张恢复通讯的时候就位,一声令下,被早早锁定的装甲哪里来得及反应。
随着大量装甲模块上冒出红色烟雾,反坦克穿甲弹命中燃料箱和弹药库的车辆直接被锁死火控和燃油系统,彻彻底底成了死王八。
最为凄惨的就是那些混乱中被围在中间的装甲车,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灵活移动,活生生被自己的队友给坑死。
看着装甲团大势已去,接到沈耘命令后这支兵马立刻掉头,向准备回身救援的红方机步二团展开突袭。
负责这一分队指挥的机步三营营长雷鹏非常清楚自己的处境。
之前打装甲团,就是利用了红方各单位机动速度带来的距离差。
现在这种优势已经随着装甲团的覆灭荡然无存,想要继续保留有生力量继续战斗,势必要赶在红方三个团向自己这边彻底形成包围之前突破出去。
只要打开一个豁口,甚至拖延到自己这边的大部队赶来,那么即便自己损伤惨重,在战局方面,红方彻底优势丧尽。
如果能赶在红方三个团包围之前再赶过来一支队伍,双方会合之后,足以对红方进行里外夹击。
不过看了看地图,又看了看各单位通报的位置,雷鹏还是放下了这种侥幸心理:
“同志们,真正考验咱们战斗力的时候到了。这场战斗,人数比例一比四,装备差距一样很大。能活下去,是咱们命大,被击毙了,也不是咱们太差。”
“我的要求是,至少拼掉两倍于咱们的敌人,这样就算回去见旅长,咱们也能挺直了胸膛跟他说话。”
“你们说,干不干?”
通讯频道里没有异口同声的回答。
到了这个境地,这些人的心里反倒是放松了下来:
“老雷,你老小子居然也有这么悲观的一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今天你小子当指挥,你指东我绝不打西。不管输赢,反正旅长那里我跟你一道赢了听表扬,输了挨批评。”
“演习开始这么长时间,第一次有上战场的感觉。”
轻松愉快的调侃充分说明这些人心中的放松,雷鹏知道,他们跟自己一样都抱着牺牲的觉悟希望主动开战。既然如此,那他还犹豫个什么。
“各单位注意,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先把这个红方机步团给我打残了,然后咱们就撤。他们的炮兵在咱们身后,突围方向必须往基地那边。战斗吧。”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