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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我的1997:434 熟人

    “老陈,这次辛苦你了,走,咱们找个地方吃顿大的再回酒店,这一天下来,可差点没把我给饿死。”

    拍了拍陈志平的肩膀,李文秀是真的饿得不行,在飞机上睡了一程,中间除了喝两杯水,他是连航空餐都没吃,这会儿肚子早就咕咕叫个不停。

    本来他是想着怎么着在飞机上也会解决掉一顿,谁知道一睡下去脑袋就一直晕晕沉沉的,半点胃口也没有。

    等到肚子饿了想吃的时候又过了饭点,跨时区飞行,弄得白天不是白天,晚上不是晚上,整个人的生物钟都颠倒过来,多少还是有些不适应。

    陈志平没少两边飞,自然知道李文秀的感觉,笑了笑,从李文秀手上接过姓李道:

    “那成,我知道附近就有一家中餐馆,味道很不错,当年在这里上学的时候,没少去老板那里蹭吃的,我昨天去逛了一下,店还在,就是老板已经退休了,现在老板是他儿子。”

    “行啊,老陈,你在这里还有不少故事嘛,那赶紧走。”

    李文秀看过陈志平的简历,自然知道这个家伙在洛杉矶待过,在这里有熟人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美国是个发达国家不假,但是没钱那也是寸步难行,人情社会可不光是国内才有,在这种发达国家甚至一点也不差。

    陈志平当年在美国读书,李文秀总觉得这家伙肯定不是简历上写的那么简单,这次来美国,指不定还有什么事情要他来处理。

    这也是李文秀之所以让陈志平一道过来的原因。

    两人出了航空站,就直接打车去了市中心的华人街,两世为人,李文秀这可还是第一次来美国,上辈子到过万出差也好、出去旅游也好,美国还真是没来过。

    这个号称是资本主义的天堂,民主的国度,李文秀可是要好好看看的。

    “到了,就这里!我等会给你介绍两个人认识,以前是学生时候还在这里打工零工认识的,这一眨眼都十几年了。”

    其实李文秀看得出来,陈志平这个人还是有些念旧的,进了秀才发现陈志平倒是没说谎,饭菜没吃着,不过光是从后厨里弥漫出来的味道,师傅的手艺应该就错不了。

    别看洛杉矶这么大个地儿,华人也有不少,但是吃一顿地地道道的中餐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食材自然不缺,关键就是缺了那种味道。

    “陈哥,你来啦?快快快,找个地方坐。”

    老板是个挺着大肚腩的年轻男子,约莫三十出头的样子,嘴里虽然说着,不过味道还是有些不一样,估计是在美国这边待的时间太长,没怎么跟国内的人交流过。

    这种情况在美国还是比较常见,通常移民家庭的后代,会说的本来就比较少,如果不是家教渊源的话,很多孩子连都不会说,能说好的就更少。

    这个年轻男子能说一口流利的,相比之下其实已经算是极好的状况,李文秀虽然多少都有些不待见这种人,但是人家的生活就是如此,倒也不会张口就来一句假洋鬼子。

    笑了笑。

    等陈志平把行李放下来,两人也就跟着男子找了角落里的一个座位坐下来。

    饭店的面积不是很大,但是也不算小,屋里面大概放了二三十张桌子的样子,格调还是蛮不错的,不过店里现在没什么人,可能是还没到饭点的原因。

    李文秀抬手朝手腕上看了一眼时间,脑子里这会儿还有些迷糊,等察觉到时间有些不对劲的时候,这才想起来现在时区不对,心底暗自哭笑不得,往室内墙上挂着的钟盘上扫了一眼,刚过当地10点钟,还没到11点的样子。

    “小唐,这么多年不见,老唐叔怎么样?一眨眼十多年没见过了,我看你现在也发福了。”

    陈志平极为熟络地跟饭店老板聊了两句,李文秀也不搭话,店里除了饭店的老板,还有几个年轻人在打下手,都是黄种人的面孔,约莫二十出头的样子,估计十有八九是跟当初的陈志平一样,都是在这边做临时工的留学生。

    “发福啦发福啦,陈哥你还是老样子,昨天晚上回去跟我爸说你回来了,他还不相信,非要让我约你跟他吃顿饭,他还是那个样子,就是老了不少。

    前几年因为身体原因动了一次手术,这几年不在饭店里干活了,也修养得差不多,就是人老了,总是吵着要回国去看看,我这里也忙得很,哪有空跟他回去。

    不过等这段时间忙完了,我打算带他一起回去看看,都多少年了,我还没去过中国。

    陈哥你这次回美国来,是工作上的事情吧?”

    李文秀倒是颇有感触,国人向来就有落叶归根的思想,即使是出了国籍的华人也不例外,这个姓唐的老板他父亲十有八九就是因为年纪大了想回故土看看。

    姓唐的老板说完眼神往李文秀那边瞟了一眼,两人还带着行李,一看就是刚下飞机过来,倒也猜得不错,挺能察言观色的一个人。

    嘿嘿笑了笑,陈志平这才介绍人认识:“我给你介绍个人,这是我的老板,姓李,你叫李先生就可以了,这次来美国,主要还是工作上的事情,过几天就要回去了,有机会的话我就跟老唐叔一起吃顿饭,回头等你们回国了,再联系我,这么多年了,多受你们照顾,我也该尽尽地主之谊。

    老板,这是唐胜,中餐馆的老板,当年我可是跟他一起挤过一张床的。”

    听到陈志平的介绍,李文秀脸上倒是很平静,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波动,但是落到唐胜耳中可就不一样了。

    开饭店本来就是服务行业,他见过的人没有千儿八百都不可能,白种人黄种人都见过,自然一眼就看得出来李文秀的年纪并不大。

    虽说男人的外表跟实际年龄都会差一些,但是李文秀那是真的很年轻,绝对不是那种保养出来的年轻。

    这么年轻的一个男人,竟然会是陈志平的老板,这可不是一般,陈志平当年在留学生的圈子里就算是个厉害角色,毕竟从国内到加州来留学,还是南加大这种学校的毕业生,回国可都是精英,即使是在香港也应该混的不差。

    这个年轻人既然是陈志平的老板,那身份恐怕就不是外表看起来的这么简单了,至少身家肯定是亿万富翁。

    不简单!不简单!

    “你好你好!鄙人姓唐,李先生,幸会幸会!”

    “你好,唐老板,老陈可是特意介绍我来你这边吃饭的,听说唐老板的手艺很不错,今天要麻烦你了。”

    “不麻烦不麻烦,他乡遇故知,这是人生喜事,今天我亲自下厨,好好招待二位,略有不妥之处还望见谅。”

    两人握了握手随意寒暄了几句,唐胜当真亲自去后厨准备吃的去了,也是个爽快人,给李文秀的感觉还不错的样子。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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