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过后,年味渐渐淡去。
廿一日,在晨报社召开的人事会议上,贾玮正式任命林永福兼任广告部主事,此刻开始,他完全摆脱了晨报社的事务性事务,除了重大战略决策,算是超然在外。
眼下他的关注点只有两个,一是同大明宫掌宫内监戴权、龙禁卫统领陈赫的结交,二是众护院依照《武训》的训练进展。
结交戴权、陈赫,由叶明诚暗中进行,贾玮偶尔露面,不惜银钱,极力奉迎,半年多来,双方关系渐趋密切。
众护院依照《武训》的训练,在李云的执行下,有条不紊向前推进,自廿一日起,贾玮也亲身参与训练,并根据训练情况,每晚回去,写下心得体会,以期总结、修正。
如此日子过去一阵,相较于当初办报的繁忙,倒也有一种别样的充实。
这一日,已到了二月初七,晚餐后,同姐妹们聚谈一阵,随后大家散去,贾玮前往书房,记录当日训练的心得体会,晴雯跟了过来,研墨铺纸。
不到半个时辰,记录完毕,贾玮搁下毛笔,却不即起身,有心同晴雯说笑几句。
说起来,年前之时,他继七月纳袭人之后,再纳麝月,晴雯这个俏婢不无幽怨。这也怪不得她,无论是她自个,还是周围的丫鬟,原先皆认为她是毫无疑问的第二房妾室,如今却在意料之外,自然情绪低落。贾玮心里明境也似,当时接连哄了好几天,各种小手段都用上了,理由也不缺,“若早早纳你,有了妾室名份,你往后就不好随意出府了”,末了,总算哄得对方转嗔为喜。
情形如此,麝月早已从报社搬回来,同袭人俩个一同安置在怡红院后院,他每夜必去后院歇息,在这中间,他不好冷落晴雯这个在他心中极有份量的丫鬟,因此平日里尽量抽出时间同她多待片刻,眼下正是如此。
屋内灯火馨黄,气氛宁和,他一面拿起案上的茶盏轻轻抿着,一面望向坐在一旁的晴雯:“听说姐姐今儿又去了长公主府,那边可有什么新鲜事儿?说来听听。”
自从去年晴雯出入长公主府以来,他同他这位俏婢之间就多了一个长公主府的话题,彼此常常提起,此时贾玮记得回府时,麝月说过晴雯今儿又去了长公主府,便籍着这个天然话题,随口笑问。
“哪有什么新鲜事儿,连长公主的面都未见到呢,不过同紫玉说了阵子话儿,就回来了。”
“前几日你去了一趟,回来也这么说,怎么,长公主近来不在府上,还是无暇见你?”
“倒不是,听紫玉说,长公主因朝政之事,心绪不佳,不愿见人,这些日子,只是见见到访的大臣,商议对策……好像是什么按兰犯边的事儿,长公主盼着皇帝打,皇帝却不打……不过,紫玉也说了,她见怪不怪了,长公主为此事已烦忧了近两年时间了,一旦有按兰犯边的消息传来,便恼恨不已,这次也是,这阵子按兰再次犯边,听到消息,长公主很是恼火……”
“哦……既是如此,姐姐这阵子就别往那边去了,想出门散心,就到晨报社。”
“报社有何好顽的,如今麝月也不在那边,更没意思。”
“那我带你去别处……玉京大酒楼又出了新菜品,过去尝尝?再有,王记大布庄的常老板是我朋友,据他说,最近布庄新到一批湖绸,式样精美,手感舒适,一同去瞅瞅,你若中意,便裁些回来做两身衣裳如何……”
这般说着,贾玮还待再说出几样来,晴雯已忍不住笑出声来,“说得这般好,明儿我就随你去。”
讨得俏婢一笑,贾玮眼蕴笑意,站起身来,“那就这样,咱们可说定了。”
熄灯掩门,俩人出了书房,一个前往后院,一个去了厢房。
……
后院,贾玮穿过月亮门,经廊道来到上房。
东面袭人的卧室已然熄灯,西屋的门微微敞着,透出灯火,听到贾玮的脚步声,屋内转出俩个小丫鬟,福了福,“二爷来了!”
这俩个小丫鬟是麝月屋内丫鬟,一个唤做菱儿,一个唤做小荷,贾玮冲她们点点头,进了屋子,一面同飞快迎出的麝月短短说着话儿,一面一道往里屋走去。
纳了两房妾室,在这中间自然要有规矩定例,昨夜他去了袭人屋内,今夜便在麝月屋内歇息。
上了炕床,一番亲热,麝月睡去,贾玮半靠在引枕上,一时之间毫无睡意,恍惚中有件极要紧的事儿,却怎么也捕捉不到。
如此过了一阵,他索性下了炕床,往屋外而去。
在长廊的台阶坐下,空气清冷,层层包拢,贾玮紧了紧身上披着的锦袍,仍是有凉意透入。
身子虽冷,脑袋却是清明多了,凝神细思,一盏茶时间后,他到底灵光一闪,抓住了头绪。
说来说去,缘于晴雯的那一番话,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在潜意识中,晴雯的话语像是一块石子投在他心间,形成了涟漪。
今夜,他首次得知高婕在按兰问题上的态度,以及有着近两年时间的困扰,似乎让他看到了一个契机。
既是高婕对按兰问题如此上心,且苦无对策,他完全可以借此机会,献计献策,此事不成,他并无损失,若是侥幸成功,他便为高婕立下一大功劳,从此抱紧了长公主府这棵大树。
其实早在之前,他便考虑过结交长公主府,只是经过种种权衡,觉得很难形成非同寻常的利益关系,对改变贾家的命运无济于事,倒不如不费这个心思。
但眼下不同。
这等契机摆在面前,可谓难得。
此举或许希望渺茫,但只要对改变贾家之命运有一线机会,他都要试试。
……倒多亏了晴雯这个俏婢,无意中提供了这样一个重要信息。
PS:贾玮权衡结交长公主府一节见本书第一百九十九章交集4。//京华烟云拉开序幕。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