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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世歌:第三十二章 圣和魔

    村子里的大集多是做鸡鸭鹅之类的家禽卖家,绝少有人卖稀罕事物,就算有,估计以叶飞现在的眼界也不会放在眼里了。

    不过天意难测,有些事情真的说不准,就比如说现在。叶飞本以为集市上不会出现什么值得自己关注的事情,却没想到还就真的出现了。

    那是一个男性的村民,看样子尖嘴猴腮的特别奸诈,铺了一块五尺见方的棉布在地上,棉布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眼球。

    没错,真的是眼球,被不知名的方法做成了活体的标本,拿到集市上售卖。

    其中有猴子的,有大象的,有老虎的,甚至还有人的。

    叶飞看着那些眼睛就走不动道了,肢体僵硬的走到摊贩的面前,合欢儿注意到他的不对劲,顺从地跟上去。

    “这些眼睛哪来的。”叶飞问。

    “死人身上扣下来的。”尖嘴猴腮的男性摊贩回答,他阅人无数,一眼看出叶飞的身份,“您二位是修真者吧,眉清目秀的,这些俗世的玩意当是入不了法眼的。”

    “这是真的?”

    “都是真的。”

    “怎么做的。”

    “做法可是家传的秘密,不能随便告诉别人。”

    “或许你有更好的。”

    “有!但是很贵。”

    “咣啷!”一整块银子丢到摊贩面前,“够吗!”

    “看来您是真的有诚意,那我也得拿出点看家的玩意!”摊贩是个见钱眼开的家伙,意识到站在眼前的是个大主顾,语气马上变得恭维起来,“稀有的玩意可不好找,十里八乡只有我这能够找到。”

    “咣啷!”又一块银子丢过去,“别废话了,拿货。”叶飞的语气越来越冷。

    摊贩再不敢耽搁,马上从身后翻出来一个包袱,小心翼翼地打开了。

    包袱里面装着的,仍然是一个个眼球做成的工艺品,不一样的是,其中有两颗红色的眼球宛若红宝石,还有两颗蓝色的眼球宛若蓝翡翠。

    叶飞的眼睛瞬间直了,看着这些完好无损的眼睛,它们能够保持鲜红的颜色明显是在盛怒之时被人剜下来的,人类的恶意永无止境,“这些也都是你做的?”

    “一看您就是识货的人,不是,我可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这些极品货都是我从外面淘换回来的,每一个都价值不菲。”

    “从哪里淘换来的。”叶飞又将一锭银子丢过去,摊贩更是喜笑颜开,完全忽略了叶飞表情的肃然,将一切都吐露出了出来,“过去九州有个通天教,通天教的道士为了周转经费,经常拿一些硬货偷偷地贩卖,这些东西就是从他们手里买回来的,当时可是花了不少银子的,现在通天教完蛋了更是全部成了孤品。”

    “你知道它们意味着什么吗。”

    “您这不是跟我打哑谜吗,一看您就比我懂。”摊贩颇为卖弄地说着,“红色的眼球是罗刹族的,传说那一族的人他们激动的时候眼球会变红;蓝色的眼球来自于鲛人族,据说鲛人族在哀伤到极致,眼泪马上要流干的时候眼球会变蓝。还有……”

    “住口!”随着叶飞一生怒斥,吓的正在沾沾自喜的摊贩一哆嗦,还引来了其他人的注视。

    摊贩被叶飞忽然爆发的怒气吓傻了,战战兢兢地看着叶飞,想要将那些稀奇的“宝贝”全都收回去,叶飞却将心头的怒火强行压下来,将更多的银子丢过去:“全买了,够吗!”

    “够,够,都给您。”

    “欢儿,帮我拿一下。”

    叶飞当先往前去了,合欢儿将摊贩手里的东西全部打包好马上追上去,古灵精怪地问:“人家以为你要杀了他。”

    “这里是昆仑山,不能轻易动手。”

    “据说罗刹族不是个善于忍耐的种族。”

    “习惯就好。”

    “善于忍耐的罗刹族,已然不是池中之物。”

    “不必夸我,我受到的挫折一点不比别人少。”

    “或许已到了大放光彩的时候。”

    “大放光彩的难道不是方白羽吗。”

    “方白羽占尽天时地利人和都没能杀了你,可见他再也不会是你的对手。”

    “借你吉言。”

    “叶飞,或许我们可以找个凉快的地方单独谈谈,没准能碰撞出什么激烈的火花呢。”

    “不必了,我怕被烧死。”

    “真没劲。”

    “合欢儿,你身边应该不缺男人,怎么偏偏看上我了。”

    “因为你具有男子汉气概,你是特别的。”

    “说真心话。”

    “放眼天下,能够站在顶点的男人屈指可数,你是其中最优秀的。”

    “也是!炎天倾是个变态,方白羽明媒正娶的老婆是蓬莱岛的精神领袖,净灵和尚是个和尚。也就我,老婆早逝,才会被你惦记上。”

    “哈哈哈,叶飞你可真逗。”

    “我说的对不对吧。”

    “对也不对,人家是真的中意你的。”

    “合欢儿,记得你说过自己出生于开皇十三年。”

    “是又怎样。”

    “出生在开皇十三年的都是人间极品,是能够争霸天下的人,难道你就没有此种野心?”

    “人家一个弱女子,哪能在你们男人主导的世界闯出名堂。”

    “或许你只是在隐藏。”

    “人家才没有那么深的心机呢。”

    “有也好,没有也好,刚才谢谢了。”

    “用嘴谢啊?没诚意!”

    “你想怎样。”

    “想买东西。”

    “随便买,有的是银子。”

    “还想吃东西。”

    “更简单了。”

    “我带你去吃昆仑山的特色早点吧。”

    “好啊,可以试试。”

    清晨的集市上除了卖东西的多,还有就是做饭的摊贩特别多,其中有炒菜的,有熬汤的,还有做面食的。

    合欢儿拉着叶飞在一家人流密集的早点铺坐下,铁锅里呼呼往外冒着热气,老板和老板娘忙里忙外的没有闲着的时候,潦草搭建的木棚上挂着一面油腻的旗子,旗面上写“面”。

    刚好看到一桌客人离开,合欢儿毫不客气地冲过去抢占位子,在此过程中与周边人难免发生一些肢体碰触,引起邻桌的邪笑。

    且不说姿色和身材,单就合欢儿这身穿着就足够吸引眼球了,更何况在这拥挤的早点铺与人发生碰触。不过她自己一点都不在乎,美滋滋地和老板娘点了几样早点,顺便将叶飞的早点一起点出来。

    “你怎么替我点菜啊。”叶飞倒不是责怪她,只是觉得合欢儿这样做有点不礼貌,觉得她有些强势。

    “反正你又不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文,负责给钱就好了,其他的事情我来做。”合欢儿摆正了身体,特别是摆正了轮廓美好的酥晕,毕竟太大了。

    叶飞觉得有些晃眼,赶紧将目光落在别处,拿合欢儿一点办法都没有。

    当年和纳兰若雪在一起的时候,纳兰若雪也是整天缠着他,缠的他好生烦恼,可是纳兰若雪在叶飞面前就像个小孩子,既说不过也扭不过,什么都听他的。合欢儿不一样,合欢儿几乎什么都不听叶飞的,让叶飞拿她没辙的同时又没有特别讨厌,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早点铺讲究的是一个换桌率,很快他们要的几样小吃就上来了。有两碗面,两叠菜和一壶酒。

    “大早晨就喝酒?”叶飞蹙眉。

    “这叫早酒,喝不醉的。”合欢儿拿起筷子直接去取盘子里的菜,细嫩的舌头舔过嘴唇,像是已经馋了。

    那些菜叶飞虽然很少吃但是认识,是牛的内脏,用水烫过没有任何颜色。合欢儿夹了满满一筷子泡在面汤里,在她挑起汤条的时候叶飞看到,浓汤里还埋着其他什么东西。

    “就这么吃吗?”叶飞蹙眉。看汤色平淡,内脏也没有调味,如此吃法未免过于清淡了。

    “很鲜的,很好吃。”合欢儿自顾自地吃起来,吃相非常爷们。

    “汤下面的是什么。”叶飞没着急动筷,转而问道。

    “脑子和肺!牛身上的,非常提味。”

    “我就感觉一进店有股腥膻味,原来是它们带来的。”叶飞不禁鄙夷,“你的口味未免太重。”

    “牛脑和牛肺都很珍贵的,当地人都是用它们招待贵客,你尝尝,真的很好吃的。”

    “还是算了,我怕自己反胃。”

    “叶飞,你这样很不礼貌的!”

    “你怎么这么多规矩。”

    “本来就是嘛,你连尝都没尝过。”

    “那好,我试试看。”虽然不太愿意,虽然已经辟谷,叶飞还是决定尝试一下,毕竟两人一起吃饭自己一筷子不动,确实不礼貌。

    他学着合欢儿的样子,先是夹了碟子里的内脏泡在热汤里,然后翻起汤条和汤条下面的牛脑和牛肺,混在一起吃。

    “呕!”刚吃了第一口叶飞就顶不住了,他这辈子为了填饱肚子吃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但像入口如此腥膻的还是第一次吃到,这味道怎么说呢,简直就像有人往你嘴里吐了一口浓痰,怎么咽的下去啊。

    叶飞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嘴里的东西吐到了外面,抱歉地看看四周,发现旁边的人都在窃笑,从叶飞吃不惯汤面就看出了他不是本地人。

    叶飞很不好意思,想要将吐到外面的食物踢到一边,可惜没踢准,幸好一只小狗冲过来把它吃了,吃的津津有味。

    叶飞悻悻地望向合欢儿,压低了声音对她说:“这么腥,你是怎么吃进去的,服气!”

    “人间美味不懂得珍惜,很补的很有营养,要不是山上每天杀牛,你绝对吃不到。”

    “每天杀牛?山民们那么富裕吗?”想到九州百姓生活的凄惨,绝大多数都只能以糟糠为食,再听到合欢儿说昆仑山的山民每天杀牛,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不信吗?你问问身边人看我有没有骗你。”

    “昆仑山山民这么富裕的吗?”

    “圣教在昆仑山当地的口碑可是和外面完全不一样的,我们对山民很照顾,不会像人国的皇帝那样奴役他们,也不会像蜀山的仙人那样漠视不理,我们会帮助山民耕作和畜牧,有了修仙者的帮助,粮食和养殖的产出都很高。”

    “利用仙力帮助村民耕种和养殖?有这样的事情?”叶飞闻所未闻,觉得煞是惊奇。

    “早就说了,你对圣教一点都不了解,即便坐上教主之位,也很难接地气的。”

    “你给我说说好了。”

    “让我当导游啊,可以,但是有条件的。”

    “怎么让你做点啥事都有条件呢。”

    “当然了,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那你说吧,你想要什么。”

    “多加三天!总共做六天我的保镖,我就为你介绍昆仑山的风土人情。”

    “三天时间太长了。”

    “不愿意拉倒,以后别问我。”

    叶飞看合欢儿一副毫不退缩的样子,想了想还是妥协了,“要不三天就三天吧,成交。”

    “成交!这些秘密可不会轻易告诉外面的仙人的,才让你做三天保镖已经是人情价了,你就知足吧。”

    叶飞没说话,不过对昆仑山确实充满了好奇,毕竟刚到不久已感受到当地与其他地方的不同之处。

    “说给我听听,当地到底有哪些特别之处。”

    “蜀山的仙人高高在上,平日里很少在凡间走动,山民的死活基本上与他们无关,除非有妖兽祸害人间否则绝少出手;人间的和尚倒是四处修建寺庙,可他们与凡人的关系其实也是居高临下的,寺庙施粥,高僧讲经,都是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对待凡人。

    但是圣教不一样,圣教在当地是军民一体的。很多很多凡人仰慕修真者的天姿,希望成为其中的一员,为此加入圣教以改变身份;很多很多凡人希望拥有力量不再被人欺负,为此加入圣教学习道术以此获得力量;还有很多很多凡人希望能赚大钱,为此加入圣教,在他们眼里修真者来钱比较容易。

    总之,圣教门徒的来源非常广泛,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充满欲望,对现状不满足。加入圣教的门槛是很低的,不像蜀山要经过仙人指路,不像佛宗要吃斋静心苦行。圣教对世人入教的选择非常简单,就是看你有没有决心,有决心就可进入,难的在后面。

    由于这种特殊的入教方式,圣教的基层门徒特别多,中层门徒也很多,高层门徒非常少。由于基层门徒太多了,山上不可能让他们白吃白喝,于是这些人就被派下山帮助当地的村民劳作、畜牧,以此为圣教带来金钱顺便赢得民心。”

    “他们平时都做什么呢?难道真的像农民那样在田里耕种吗?”

    “圣教门徒做的事情其实所有的仙人都能做,也都会做,只是你们不愿意而已!比如说,当地少水了,门人们就使用五行创生术之水系创生求水;植物长势不够旺,就用五行创生术之木系创生催长;老百姓口袋里银子不够花,就用金系创生术生产些矿藏;土地不够肥沃,就用土系创生术固土。除了火系创生没什么作用,其他四系创生都是老百姓急需的,很容易就能带来收益,而这些收益又由寨子里的长老定期交还圣教。

    因此,圣教不仅入世,而且与凡人的关系非常紧密,是合作共赢的。”

    “圣教对外残忍而对内宽容,很难想象世上居然存在如此特别的体制。”

    “更特别的还在后面!这是高高在上的蜀山上仙绝对想不到的。”

    “愿闻其详。”

    “和圣教打交道这么久,难道以你叶飞的聪明才智就没发现些什么?”

    “发现些什么?”叶飞沉吟,仔细思索可惜一无所获,“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啊!”

    “所以说,你们蜀山仙人的思维已经固定了,远远没有圣教来的灵活。”合欢儿露出胜利的笑容,看来她本心里是讨厌蜀山上仙的,“圣教的修真体系都是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换句话说,它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这是什么意思?”有了合欢儿的提示,叶飞沉下心一想,终于想到了什么,“魔教分为两宗三堂,其中三堂是合欢堂、蚩尤堂和烈弓堂。合欢堂研究的是男女欢好之术,这不是与凡间的青馆类似吗;烈弓堂研究的是弓弩之术,表面上看是军队中的技能,可是在上次正邪之战中你会发现,烈弓堂的弓手分明就是一个个暗杀者,他们研究的是暗杀之术;至于蚩尤堂,他们的功法暂时不得而知。再看看两宗,拜鬼宗研究的是御鬼之术,这不是与凡间的驱邪避鬼很相似吗;冥王宗研究的是以心沟通高高在上的冥王由此获得力量,这分明是祭祀的工作。

    如此想来,真如合欢儿所说,两宗三堂擅长的技法都是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是来自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

    “怎么样,想明白了吧。人家知道的,以叶飞哥哥你的智商,只要我稍稍点拨就能想的通透。”合欢儿娓娓道来,“昆仑山最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两千年前,那个时候蜀山剑派还没有兴起。天南海北执着于力量而又妄图得到长生的人,聚集在昆仑山附近,以此地蕴含的天地灵气为依托,达到提高修为的目的。

    他们出身不同,经历不同,开启灵窍的年纪也不同,因此创造的修真法门千奇百怪,多是从生活之中得到的感悟,所以也就格外亲近于生活,不像蜀山的牛鼻子一样,仙术都是凭空想出来的,不接地气。

    到一千年前,由于蜀山剑派的威胁与日俱增,聚集在昆仑山上的修真者不得不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圣教就此建立。它建立的初衷是寻求至高无上的力量,建立的目的是为了对付蜀山。

    由于初衷和目的都具有一定的争斗性,所以昆仑山上经历了残酷的厮杀,最后取得胜利的是五个修真分支,最终演化成今日的两宗三堂。

    两宗是拜鬼宗和冥王宗,据说创立冥王宗的前辈大能在悟道之前是某国的一位祭祀,常年主持活人祭奠,某一天开启灵智来到昆仑山修道,一发不可收拾;据说创立拜鬼宗的前辈大能在悟道之前是一位仵作,常年的验尸工作让他对尸体和鬼魂产生了强烈的好奇,最终进入昆仑山悟道,创出了驾驭冤鬼和骸骨的能力;据说创立合欢堂的前辈大能在悟道之前是一位王妃,由于擅长察言观色和房中之术为国君喜爱,某一天突然开窍将这项特长变成了一门功法,离开皇宫来到昆仑山修道,至此独当一面;据说创立烈弓堂的前辈大能在悟道之前是一名混迹诸国的顶尖刺客,由于技术达到瓶颈而进入昆仑山修道,寻求突破成功创立烈弓堂;据说创立蚩尤堂的前辈大能,呵呵,蚩尤堂就别说了,那是圣教的秘密,不能提!”

    “蚩尤堂似乎很神秘。”

    “蚩尤堂的存在即便在圣教之中也是一个禁忌,不能对外人提起的。”

    “遗憾。”

    “你已经知道的够多了,还不谢谢我。”

    “为什么要谢,咱俩明明是等价交换。”

    “叶飞,你能不能有点绅士风度。”

    “我说的难道不是事实吗。”

    “真没意思。”

    “咕噜咕噜!”合欢儿将碗里的汤面和着牛脑髓一起吞进去,看得叶飞龇牙咧嘴,“你是真的不嫌腥啊。”

    “穷讲究!”合欢儿狠狠的骂了叶飞,“你就不是个汉子。”

    叶飞沉默,仔细想想他确实没法在合欢儿面前证明自己是条汉子。

    “吃饱了。”合欢儿舔舔嘴唇,从店家那里要了两个空碗把酒倒满,“喝酒吧。”她将一碗早酒推给叶飞。

    后者之前露了怯,此时自然不能怂了,两人碰碗之后一饮而尽。

    “啊!”叶飞露出苦相,“这酒不烈吗?”入喉之时一片火辣,分明是烈酒。

    “刚发现,你和昆仑山的男人真的没法比,像个娘娘腔似的,不喜欢你了。”

    “明明是你们过于重口味了。”

    “少为自己的没用找借口。”合欢儿一拍桌子站起来,“赶紧走,给人腾地方。”

    “老板结账。”叶飞将碎银放在桌上,只多不少,“咱们去哪啊。”

    “去你做梦都想去的地方。”

    “哪里?”

    “青楼。”

    “嗯?”

    “你不是想见见我师父吗?师父见不到,先带你见见师姐师妹。”

    “你们身为修真者,居然还做皮肉生意?”

    “你以为所有修真者都像你们蜀山的仙人一样不食人间烟火吗!我们圣教讲究的就是通过修行来满足自身不断膨胀的欲望,欲望越是得到满足,修为就越强。”

    “照此说来,合欢堂的功法炼至大成的话,不是会变成……”

    “你猜的没错,会成为欲求不满的**。”

    “我的天。”

    “大惊小怪!你们神组织为所欲为的教义真是瞎扯。”

    “为所欲为也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

    “扯淡,伪君子!等到香粉艳艳,我倒看看你能不能坐怀不乱。”

    “要不别去了,青楼那种地方我不习惯。”

    “你还想不想见我师父了?”

    “其中存在必然的联系吗!”

    “师父直到今天也是青楼的头牌。”

    “我去,这未免太……”

    “大惊小怪。”

    “那你?”

    “只有我是例外。”

    “为什么?”

    “秘密。”

    走着走着就来到了目的地,合欢儿所说的莺歌艳艳的青楼。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语来描述一下它的话,那就是热闹。青楼依山而建,自下而上超过二十米,总共有五层,每一层都可以一眼望穿,闺房十六间以上。

    粉红是主色调,兼之以青白,山间流水自楼宇中间流下,水流声音润人心田。

    出入青楼的那真是什么人都有,包括当地的居民,魔教的修真者,还有巫蛊族的人。想想也是,如果青馆中坐镇的都是鼎鼎有名的修真者,哪个男人能不动心呢,说出去脸上也有光不是。

    姑娘们站在瑶池外面大方地招呼客人,一个个穿的挺正常的,从她们身上却能感受到阵阵能量波动,大概是用上了合欢堂的魅惑之术。

    真是不来不知道,一来吓一跳。

    敢情魔教的修真者是这样的,未免心太大了,如果蜀山的仙人出入青楼被人知道了,估计一辈子抬不起头来,想不到她们直接做起了皮肉生意并以此盈利。

    我的天!

    叶飞挠头,深深感叹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感叹魔教的特别。以怪异的目光望向合欢儿,看到对方理直气壮地走进门,深感佩服。

    叶飞驻足在门槛前面,心说自己是进去呢,还是不进去呢。

    却被合欢儿从里面拉了一把,腿软了跌倒在地,引起一众妖媚姑娘们的欢声笑语。

    “呦,欢儿,这是哪找来的帅哥啊,是用来孝敬师父的吗!”

    “去去去,少胡说,人是我的。”

    “那小哥可倒霉了,要被活活折磨死的,死在你手底下的少说有五十个了吧。”

    “忙你们自己的去吧,把嘴都闭紧了,免得我动手。”

    “呦,还要打人呐,欢儿你可真是……”

    “啪啪啪!”合欢儿是真动手啊,冲过去给了那人几个嘴巴子,没想到对方反而露出意犹未尽的表情“欢儿,你要是个男人可就好了。”

    “我去!”叶飞心里说,“敢情合欢派的人一个个都是变态啊,而且是最纯的那种。”他哪里知道,合欢堂讲究的是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他弱由他弱,明月照大江。翻译过来就是,敌人越强,任他强好了,我要以柔情攻陷你;敌人越弱,任他弱好了,我以温暖的光辉感染你。其实就是一种以虚击实,以弱胜强的战术。为了达成这个目的,合欢堂的修真者首先要培养的是忍耐力,只有忍耐力足够强,敌人态度强硬的时候才不会发火,不会和对方硬碰硬。这些年发展过来,合欢堂的修真者将忍耐力演化到了变态的程度,变成敌人越是折磨她们,她们越愉快。

    这是道的演化,是术的进化,是合欢堂合欢术进化到极致所达成的状态,令人哭笑不得。

    而且更搞笑的是,越是合欢术大成的修真者越是具有这种特性,比如合欢儿,比如她的师父。你想想看,炎真那样的变态一般人谁受的了啊,不被折磨死就是好的,可是合欢堂堂主偏偏对他爱不释手,偏偏对他百依百顺为什么,就是因为炎真越是折磨她,她就越开心,都是修炼的功法导致的。

    进门之后,眼中尽是不堪入目的场景,以叶飞的定力也不敢随便观瞧,谨守着礼节,守着儒家人应有的礼数,不断默念着:“非礼勿视,非礼勿视,非礼勿视。”可是余光难免还是能看到一些,弄的他面红耳赤。

    “不行了,我堂堂神组织首领,人国右宰相出入如此低俗的场所是成何体统!”叶飞打定主意,趁着合欢儿和好姐妹打闹的功夫跑出去了,趴到门前的银杏树上大口大口的喘息,像是打了一场硬仗一样。

    “我说叶飞啊,你到底是不是个男人。”合欢儿戏谑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你们合欢堂到底有没有正常人。”叶飞出了一身的汗,和方白羽硬碰硬都没有那么累过。

    “是你的心长歪了吧。”

    “堂堂修真者做出如此伤风败德之事,你们就不怕传出去为人耻笑。”

    “传出去?你在开玩笑!合欢堂所作所为,昆仑山脉谁人不知谁人不晓,魔教上下,有哪个男人敢拍着胸脯保证自己没有在瑶池坐过。”

    “你……我真是服气。”

    “蜀山的仙人从来不敢正视自己的本心,我们昆仑山的修真者瞧不起你们。”

    “我可不是蜀山的仙人。”

    “你出身蜀山。”

    “但你们也太过分了!知道妓女在人间佛国的地位吗?是最末等!是为人不耻的!你们反以为荣。”

    “开心就好,管那许多做甚。”

    “你们昆仑山就没有修仙者应有的样子,修真者最好的状态,也绝不是让自身的欲望无限扩张,你们走错了路了。”叶飞直到今天才知道为什么正邪之战的时候,魔教的门徒们毫不犹豫的血祭自爆,一点都不怕死,因为他们修炼的目的是达成心中的欲望,而欲望越强肯定越是上位者,对于下位者有着绝对的控制权。

    “开玩笑,蜀山也是昆仑山走出去的人建立起来的。”

    “可是这是不对的,所以青山道祖才会创造出顺应乾坤之道术。”

    “世上没有对错,更没有正邪,只有成败。”

    “合欢儿,你太偏激了。”

    “叶飞,你太迂腐了。”

    “不纠结这个话题,咱们去别的地方吧。”

    “你还见不见师父了。”

    “我得酝酿酝酿,做好心理准备。”

    “没用的男人。”

    不可思议的是,两人说话的时候叶飞居然看到一个光头的和尚走进了青楼,受到一众姑娘们的热烈欢迎,像是老熟人了。

    双手合十连连摇头道:“这可真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啊。”

    合欢儿笑的比花还灿烂。

    在昆仑山不知名的山峰上走了一圈,叶飞发现当地的居民与人国的百姓和蜀山的山民比起来,生活确实幸福一些。

    主要表现在:第一,手里比较有钱;第二,生活比较丰富;第三,和修真者关系和睦,平等互助,没有压在头上的大山。

    经常可以看到山民们和身穿麒麟服的魔教门徒出入同一个场所,一起享受玩乐称兄道弟毫不避讳,这在其他地方是不可想象的。

    “想不到九州人人喊打的昆仑山魔教,其当地的氛围居然这么和谐,我的天啊!”

    眼前所见彻底颠覆了叶飞的认知,如果他当年进入九幽山的时候顺便来到魔教的地盘看看,说不定就不会参活什么正邪之战了,因为所谓的正邪不一定就是真的。

    合欢儿为人很好,具有亲和力和感染力,带着叶飞左转右转的,名义上叶飞是她的保镖,实际上是合欢儿充当了导游的角色,给叶飞讲解当地的风土人文。

    接触的久了,叶飞发现合欢儿长得真是万里挑一,柳莺莺、女帝、纳兰若雪和她比较都是略逊一筹,也就冷宫月能够平分秋色,但是气质完全不一样。

    合欢儿的下巴特别尖,传说中的狐狸脸大概指的就是她了;眼睛超级大,望着你的时候让你不自禁地生出怜香惜玉的感情;皮肤超级白,白里透红,富有生气,嫩的出水,反正拿最美好的词语用来形容她一点都不为过;颈子细,身段好,那凹凸有致的身材比之虎姐更胜三分,最关键的是,合欢儿比虎姐高,是典型的九头身,比叶飞矮不了多少。

    穿着一身包身的皮衣,黑色的长发盘在猫耳朵帽子里,那真是一笑倾城,再笑倾国,毫不夸张。合欢儿的嘴唇丰润,水润润的还喜欢吐舌头,一般的男人和她在一起呆久了肯定早就跪下了,毫无反抗能力。

    而且她身上飘逸着一种异香,不是虎姐那种充满刺激的狐臭,也不是淡淡的清香,而是一种非常奇异的香味。初闻有些上头,往后越来越适应,越来越舒服,容易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再联想到青楼见到的合欢儿的师姐师妹,叶飞心想,如果人人都修习合欢堂的妙术,那么世上岂不都是动人心魄的小妖精了,男人哪受得了啊。

    往深一步想,昆仑山地域的男人们,可真是艳福不浅啊,花一点小钱就能得到这样万里挑一的美人,每天醉生梦死,难怪人人脸上洋溢着笑容。

    “有一件事情我很好奇。”思及此处,叶飞忽然想到了一些奇怪的事情。

    “有话直说,婆婆妈妈的。”

    “你们青楼把昆仑山的男人祸害光了,男人家里的老婆不来找你们麻烦吗。”

    “找我们麻烦?开玩笑!她们比自家的男人还要幸福呢。”

    “什么意思?”

    “这么跟你说吧,青楼分男馆和女馆,合欢堂也不单单只有女弟子。”

    “我的天,叶飞咋舌,原来是这样!”

    “明白了吧。”

    “难以置信,真是难以置信!”

    “要不我带你去男馆看看,以你叶飞的身段样貌,虽然岁数有点大了,在里面混进前五应该没问题的。”

    “男馆在哪啊?”

    “往东五十里的瀑布下面,男孩子们每天在清澈的水中游泳,顺便招待找上门的女客人们。”

    “你们真是彻头彻尾的享乐主义者啊,这在九州是绝对不被允许的,有违三纲五常。”

    “三纲五常?开玩笑!凭什么男人可以左拥右抱,女人就不行,凭什么!”

    “这是规矩。”

    “规矩都是人定的,是强者定的。实话告诉你,此地只有一个规矩,就是为所欲为!”

    “为所欲为?这不是神组织的教义嘛。”叶飞惊了,从合欢儿嘴里说出来的实在耸人听闻。

    “神组织?开玩笑!圣教自从建立之初,就始终遵循一个原则,叫做为所欲为!所以圣教中的每一个人一生都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变成最强大的那一个,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

    “太疯狂了,真的太疯狂了,你们在纵容自身的欲望无限膨胀。”

    “有什么不好吗,明明过得很开心不是吗!”

    “开心?正邪之战的时候,多少人血祭自爆,尸骨无存,开心!”

    “死有什么不好,死了就没有痛苦了!”

    “这明显是强者对弱者的绝对压迫。”

    “从你进入圣教的那一刻开始,就必须遵守圣教的立教之本。”

    “难怪你们被称作魔教,果然都是一群邪魔外道,不可理喻。”

    “我们只是做了你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

    “有违伦常,不知廉耻,做了这样的事情你不觉得脸红吗。”

    “该脸红的是你,道貌盎然的伪君子,每天装出伪善的面孔不累吗,及时行乐不好吗。”

    “不好意思,我觉得纵容自己的欲望是不对的。”

    “你看看,你看看村民们脸上的笑容,你说他们不开心?人国的百姓才是真的不开心吧!”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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